关于做好“十 一”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2年09月28日 10:4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人员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近期实验室管理处、科学技术处对我校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请各单位按照检查组的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放假期间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组织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注意水、电、气、防火、防盗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要根据本实验室特点制定出本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要求本科教学实验室在放假期间不得使用;放假期间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实验室正常运行的,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放假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4.要特别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
        5.放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6.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及管理部门。

实验室管理处
科学技术处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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