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办理事项说明
管理员 2023年06月06日 09:31 浏览次数: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一)人员要求:实验室内所有操作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人员(教工、学生)均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操作人员),每个使用特种设备的学院需有一人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4年,坚决杜绝无证上岗。

(二)办理方式:

登录黑龙江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http://www.hljtsks.com/index.shtml),选择考生报名登录,发证机构选择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输入身份证号后按要求填写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所需材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一式四份(1.申请作业项目:压力容器作业,代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代码:压力容器管理A;2.相关资料一栏中,体检报告无需提供)。

(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份(不要扫描件)。

(三)学历证复印件4份(不要扫描件)。

(四)两寸白底照片6张(整版不要裁剪)。

系统完成报名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到联草街9号香坊区民生大厦5楼窗口。(详细操作指南见附件1)。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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