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提示
管理员 2025年03月14日 15: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管理,从源头管控实验室安全风险,保障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将开展2025年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1.新搬迁的实验室;

2.其他新建、改建、扩建的实验室。

二、工作安排:

1.已完成搬迁或新建、改建、扩建的实验室负责人在东北农业大学教室、实验室管理系统(见实验室管理处主页)中填报实验室基础信息,进行实验室安全风险自评。

2.所在学院对填报信息及实验室安全风险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3.实验室管理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学院自评结果,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监督和复评,所得结论将作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重要依据,复评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责令停用整改。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在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投入使用前,全面查找实验室安全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与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2.实验室安全风险发生较大变化时,须重新进行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报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3.未经过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合格的实验室严禁使用。

已完成搬迁或新建、改建、扩建的实验室,以学院为单位及时联系实验室管理处,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联系人:张海红 

联系电话:55191406

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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