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信息化建设水平,及时准确掌握实验室相关信息,加强实验室的精细化管理,现对实验室信息进行完善更新,具体要求如下:
一、数据填报更新范围及方式
1.实验室范围
本次信息采集、核准、更新的实验室是指学校内所有教学和科研使用的实验室、设备间、药品间、准备室等。
研究生的自习室、研修间、办公室不在统计范围内。
2.更新内容
本次信息填报更新内容为实验室基本信息、危险源标识信息两个方面。
(1)实验室管理信息:包括房间号、实验室名称、面积、实验室类型、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实验室照片等15项信息。其中带“*”的为“必填项”,验室照片可待疫情缓解后完成上传。每个实验室填一条数据,如有重复数据,请在“实验室使用状态”中选择“无效”。
(2)危险源辨识信息:包括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可燃助燃气体等18项危险源因素,请选择危险源因素后,填写危险源名称及数量。每个实验室可填写多条,按照危险源因素填写,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数据填报更新方式
实验室管理处已将掌握的各学院实验室信息数据批量导入系统,请各学院实验室负责人登陆系统后,首先进入“学院——实验室管理——实验室查询”查询,确认实验室信息后,再进行完善更新。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可以通过“学院——实验室管理——新增实验室”进行补充。
二、数据填报更新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三、数据填报更新工作流程
1.系统登录:
实验室管理处网站-实验室管理系统-选择学院,实验室管理或危险源辨识信息进行填报工作。
2.信息填报:
实验室负责人进入填报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等要求,进行如实填报,系统中标“*”的表为必填项,若必填项填报不完整,则数据完整性验证无法通过,填报信息将无法保存。
3.数据审核
本次填报后,学校统计汇总后开展学院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数据填报更新工作,及时督促本单位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填报,并做好填报进度跟踪,做到不遗漏一间实验室,同时避免重复填报,保证信息采集的规范、完整、真实、可靠。
2.填报时请按字段说明和规范要求,仔细点选或填写,避免出现填报错误或失实。
3.涉密信息,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55191845、18746026587。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