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人员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放假期间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特别注意水、电、气、防火、防盗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2.要求本科教学实验室在放假期间不得使用;放假期间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实验室正常运行的,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放假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
3.要特别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
4.放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5.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及管理部门。
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