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验室管理处、科学技术处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学院教学、科研及各级重点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检查实验室整体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各实验室高压钢瓶、高压容器、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以及实验室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及安全管理等。
三、检查方式
1.单位自查。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11月28日-12月4日组织相关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有安全隐患等问题请及时反馈。
2.安全检查。实验室管理处、科技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检查时间为12月5日-12月21日。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和配合,明确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认真开展自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一般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3.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实验室管理处
科学技术处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