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年度报告的通知
管理员 2023年02月27日 15:41 浏览次数:

依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和属地公安局禁毒职能部门相关要求,需提交2022年度《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年度报告》。请各实验中心和科研实验室以学院为单位将《XX学院2022年度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明细》(附件1)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邮箱。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

联系人:李

话:55191845

箱:sysglc@neau.edu.cn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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