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快开门式压力容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3年04月28日 10:4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我校2022年开展了实验室压力容器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有140台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已经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补办工作。各学院完成了实验室压力容器“压力表检定”和“安全阀校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及管理,防控安全风险,按照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快开门式压力容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继续开展实验室快开门式压力容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内使用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

二、专项治理内容

(一)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是否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的压力表、安全阀、锅体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是否完好,安全联锁功能是否符合规定;

(三)使用单位是否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有效的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实验室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操作规程和警示标识;

(四)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熟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并能够熟练操作设备;

(五)各使用单位是否在学校压力容器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登记并及时更新。

三、专项治理时间安排

(一)完成设备备案登记(4月28日至5月8日)。

请各使用单位在实验室管理处网站“实验室、教室管理系统—07压力容器管理”中进一步完善设备登记备案,上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照片,压力表检定证书、安全阀校验报告和锅体检验报告。新购置的压力容器,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同时在学校压力容器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登记。

(二)自检自查(5月10日至5月30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对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确保不漏一台。对未按规定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未按时对压力表、安全阀、锅体定期检验的,未装配安全联锁装置或安全联锁功能不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的,一律禁止使用,发现其他重大隐患要及时依法处理。

(三)学校复查(6月1日至6月10日)

学校将对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整改闭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使用和管理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李欣,55191845。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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