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教育厅专家组进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3年05月29日 16: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和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将于5月31日进驻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请各学院做好专家组进校检查的准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我校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围绕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制、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13个方面开展,严格按照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进行排查。

2.各高校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黑龙江省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中“专项治理重点清单”涉及的危化品管理情况。

3.对照高校2022年度实验室未完成整改问题隐患清单2023年自查自纠阶段反馈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清单、报告,核实高校整改情况。

4.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二、检查时间和安排

(一)检查时间:5月31日。

(二)工作安排:省教育厅专家分组进校检查,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指导、整改意见反馈等。

(三)工作总结:专家组形成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对存在问题进行发布。

三、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党政领导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家组进校现场检查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配合专家组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二)加强隐患整改。各相关单位按照专家组现场检查和省教育厅反馈的整改意见,结合学校检查、学院自检自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完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台账,认真组织抓好隐患整改工作。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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