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学期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运行,规范实验行为,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实验室管理处将于9月4日至9月30日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
二、检查标准及内容: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各项条款,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全面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工作记录和警示标识,确保规范齐全。
2.全面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严格落实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危险化学品严格按照化学品属性和配伍禁忌分类存放。
3.全面检查电气设备。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设备等用电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防护、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严禁违规操作。
4.全面检查实验气体安全。对气体钢瓶的有效期、使用状态、气路密闭性、安全阀、报警器等进行检查。
5.全面检查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应在设备附近张贴特种设备使用证复印件、操作规程。目前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的设备严禁使用。
6.全面检查安全设施物品。对实验室的通风橱、应急喷淋、洗眼器、消防等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其他检查。检查实验室水、电、门、窗安全状况,确保安全正常。检查实验室环境卫生清洁、物品整理,确保整洁、有序。检查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实验人员须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三、检查时间及通报: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根据各单位情况确定现场检查时间,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检查结果将在OA中进行通报。
四、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确保检查时所有实验室和药品柜能够立即打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