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学校网络资源,方便教师使用流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申请流程操作地址变更到学校融合门户。申请人请登陆学校融合门户网站,在网上办事大厅中选择“实验室管理处”,点击“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申请单”进行申报,原OA申请流程即日起下线。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没有变化,要求如下:
1.申请人必须为在职教工;
2.请于每周二下午3点前提交处置申请单,便于进行统计、统筹安排,周三开始进行回收处置;
3.教学方向的处置申请单须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
4.教学方向申请处置废药时,需同时上传废药明细及产生原因(加盖学院公章);
5.危险废弃物产生必须如实填写《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产生情况记录本》;
6.严格落实学院主体责任,将教学方向、科研方向分开处置,做到数据准确、记录规范。教学方向的危废管理相关负责人要加强管理,认真审核把关。
7.危废分类事宜请咨询实验室管理处,55191845;回收时间、危废费用等事宜请咨询后勤管理处,55191426。
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