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2年01月27日 18:4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黑教安函【2022】7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寒假及春节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夯实安全责任。要高度重视寒假及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科研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责任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改,把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巩固安全检查成果。各单位须结合寒假前对所属的各级各类实验室的水、电、燃气气罐、高压气瓶、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施设备等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逐一复查,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台账,持续不间断的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仍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一盯到底、整改到位。

3.紧盯重点部位,严控各类安全风险。当前正值寒假及春节临近,安全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点。要加强对24小时通电设施设备(冰箱、冰柜、培养箱等)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做好巡查值守,切记防止出现跑水情况发生。要特别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燃助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及生物安全隐患的安全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必须妥善管理。

4.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各学院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可通过工作群、微信等途径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规范实验行为。此外,假期运行的实验室,须明确安全责任人,实验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开展实验须有导师或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指导。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立即上报学院及相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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