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入国资处系统的制毒重点设备排查通知
管理员 2023年05月21日 18:21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及有关单位:

按属地公安局禁毒大队要求未入国资处系统的制毒重点设备(制毒重点设备是指“离心机、压片机、反应釜、波谱仪、制冷压缩机”等)也需备案。本次备案的设备为自行购买,未在国资处备案的易制毒重点设备。已录入国资系统账的设备无需填写。

一、备案工作流程

1.系统登录:

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教室、实验室管理系统-选择14号未入国资处系统的制毒重点设备,进行备案工作。

2.信息填报:

实验室负责人进入填报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等要求,进行如实填报。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督促本单位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填报,并做好填报进度跟踪,做到不遗漏一台设备。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肩负起设备管理人的职责。请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5点前完成备案。联系人,李欣55191845。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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